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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2年5月1日,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(简 称“一苏大”)后的第一个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。苏区到处洋溢着节 日的气氛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 却提不起兴致。
原来,张闻天发现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》(简称《劳动法》) 在苏区已普遍贯彻,但这部《劳动法》是依照城市工人运动状况制 定的,现在照搬到以农村为主的苏区,明显偏离实际,执行的效果 自然也不好,令他坐卧不安。
张闻天深人赣东北的横峰县调查时,发现了不少问题。有位叫 陈克思的雇农,与雇主签订了一份合同:每天劳动6小时,不挑40 斤以上的东西,报酬由8元上调到16元。还有位放牛娃,每天放牛 4小时,报酬也从4元增加到16元。这种大幅度缩短劳动时间,漫 天要价的做法,使一些雇主承受不起。雇主农活忙不过来,又雇不 起人,严重制约了生产的发展。像这样不切实际的规定,在《劳动法》 中还有很多,连工人抽烟、穿鞋、理发、治病等费用,统统都要师傅负责。种种规定,师傅和老板不堪重负,只得关门大吉。
张闻天认为不能一味地追求不合实际的利益而忽视工作的现实 可行性,那样不利于发展苏区经济,不利于改善群众生活,不利于 巩固苏维埃政权。为此,他在《五一节与劳动法执行的检阅》一文 中呼吁:“要求我们党与苏维埃政府用十分审慎的态度来解决。”“使 《劳动法》更能够适合目前的环境与需要。”
后来,临时中央政府根据张闻天的意见,对《劳动法》作了进 一步修订,使之更符合苏区实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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