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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志敏一生清贫为民,以当穷人的主席为自豪。他曾任赣东北及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,并一度兼任财经委员会主席,可谓“上马管军,下马管民”,但他从不以权谋私,时时廉洁奉公、事事严于律己。正如他在《我的自述》中所写:“我从事革命斗争,已经十余年了。在这长期的奋斗中,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,从没有奢侈过。 经手的款项,总在数百万元;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,是一点一滴的用之于革命事业。”
方志敏处处以身作则,对亲属、家人奉公无私,几乎是“冷酷无情”。他的母亲听别人说儿子当了 “大官”,迫于生活困难便大老远从家里跑来向他要些饷银补贴家用。面对含辛茹苦的生身亲娘, 方志敏在愧疚之余回答老母亲“我当的是穷人的主席” “革命才算有个起头” “饷银嘛,将来会发”。母亲空手而返。方志敏的婶婶们曾向他讨要一点点钱买盐,他回答说:“我管的花边不少,几十万几百万也有,不过都是革命的花边,一个铜板也动不得。”方志敏的妻子缪敏为革命不幸被捕入狱,妻兄缪镇东向他要四百大洋去保释,尽管其他人都同意花钱救人的计划,可作为丈夫的方志敏偏偏持否 定意见:“哪能拿出这许多钱去送那批贪官污吏呢?”为革命筹集的金钱,可以用作任何革命事业,唯独不能花在营救妻子的紧急事上。
为了苏维埃和革命,方志敏拼着命地“愿意牺牲一切”,体现了共产党人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、克己奉公、清正廉洁的髙风亮节。 1935年1月,方志敏不幸在怀玉山区被俘。入狱后他以笔为矛继续 战斗,写下了《清贫》一文,回忆起了被俘时国民党士兵因为在他 身上搜不出一个铜板而惊讶的眼神,还在文中细数了他的“财产”:
“去年暑天我穿的几套旧的汗褂裤,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,已交给我的妻放在深山坞里保藏着怕国民党军进攻时,被人抢了去,准备今年暑天拿出来再穿,那些就算是我唯一的财产了。但我说出 那几件‘传世宝’来,岂不要叫那些富翁们齿冷三天? ”
那些藏在深山的旧衣物没能保存下来,方志敏留下的唯一值钱的家当就是他于1933年1月送给邵式平的一条俄国造旧毛毯,这也是他唯一的遗物。
1935年8月,方志敏牺牲在南昌下沙窝。家人悲痛不已,却无处寄托哀思。直到1938年,方志敏的妻子缪敏在延安从邵式平处意外得到了那条俄国造的毛毯。缪敏将毛毯剪成两半,一半自己盖着, 这一盖就是四五十年。如今,方志敏的女儿方梅从妈妈手里继承了这半床毛毯,她又把这半床毛毯给了自己的儿子,她的儿子又把它改成了孙子的大衣。他们希望,把这种清贫的家风,一代一代地传下去。